12月27日,记者从哈密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严格执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管理工作,对符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进行双向核查,管好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钱”。
据介绍,通过社保系统的信息平台,对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的数据进行比对,对于在哈密及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州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按照户籍地管理、首次领取待遇地优先的原则,保留其首次领取地的养老待遇。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其次,为防止冒领、多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今年12月,在哈密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城乡居民养老金资格认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高龄和长期患病参保人员的生存状况。对发现待遇领取人员丧失领取资格,冒领、多领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将立即停止养老金发放并责令其退冒领、多领的养老金。
此外,为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将待遇核查工作纳入日常的自查、监督工作范围内,确保发放、领取等各个环节不留漏洞和隐患,防止基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