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中有许多老人处于单身,“少年夫妻老来伴”,年老有“伴”是一个人晚年幸福的保障。白头偕老是人们的追求,遗憾的是总会有些人过早地失去老伴,过上孤独、寂寞的晚年生活。他们渴望爱的滋润,希望能有个人牵手走完生命的最后历程。但目前的现实是,老年人再婚依旧障碍重重。
再婚不易离婚易
老年人再婚不易,而结婚后又分手的比例却很高。老年人再婚问题专家、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郝麦收说:“前些年,老人再婚者的离婚率是百分之八九十,近两年有所下降,但在北京、天津这两个老年人口比重相对大的城市中仍然维持在70%。”审判实践也表明,再婚老人离婚的案件占了老年人离婚案件的绝大部分。
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而老人再婚却往往忽视这最重要的基础,结果草率结合,匆匆分手。现在有些老年人把再婚当做找保姆,不能平等待人;有的一味贪图对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有的认为只要身体好、能一起聊天就行;有的认为这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恋爱,速战速决算了;还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怀念对比以前的婚姻,缺乏包容心。退休高工刘某,4年前妻子病故,后与同一单位的另一位高工何某结合。婚后刚3个月,老两口便为对方照顾不周的事扯皮,刘某总想何某像前妻一样精心伺候他,而何某想要老伴能照顾呵护她,半年不到两人便分道扬镳了。
老年人再婚前很少进行财产公证,对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子女对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以及身后的遗产继承缺乏清晰、合法的安排,由此引起种种纠纷,进而导致的离婚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正因为老人再婚要面对重重阻力,使得许多老人对再婚失去信心。为了突出重围,不婚而居、走婚成了老人们的无奈选择。
所谓老年人同居,指的是,丧偶老人为共度晚年、摆脱孤独寂寞而组成“家庭”,相互照顾,共度晚年。同居人之间没有相互赡养的权利和义务,由各自的子女尽义务,老人各自的财产归各自的后代继承,百年后与原配安葬,老人有遗嘱,财产按老人遗嘱办理。好则合,不好就分,免去了很多麻烦。据郝教授估计,全国大城市丧偶老人中有50%的人处于同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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